|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墨江县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 ||||||||||||||
| 2026-07-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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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进一步加强我县涉河项目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准予墨江县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9-4232117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6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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