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0年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公告 | ||||||||||||||
| 2020-11-18 作者:墨江县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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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保障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就我县2020年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位安排及招生范围 (一)县幼儿园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 (1)墨江县幼儿园:招录年满3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计划招录4个小班,共计110个学位,招录工作地点在墨江县城区(限指:紫金社区、天溪社区、回归社区、新发社区、班中社区、桑田社区、埔佐社区,下同)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大于110人,通过随机派位抽签方式招录。 (2)墨江县幼儿园第一分园(联珠镇中心幼儿园):招录年满3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计划招录3个小班,共计90个学位。招收联珠镇7个社区(紫金社区、天溪社区、回归社区、新发社区、班中社区、桑田社区、埔佐社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方式为抽签招录。 2.幼儿园报名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幼儿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到多个幼儿园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工作地点在墨江县城区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报名前1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由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墨江县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该报告由家长向幼儿所在地预防接种机构申请开具)。 (二)小学招生计划 2020年墨江县城区小学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 1.招生计划:城区小学招录年满6周岁,即:出生时间在2014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3所城区小学计划招录20个教学班,共计1080个学位。 2.招生范围: (1)县城小学:招录5个教学班,共计270个学位。招收工作地点在墨江县城区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及户籍为紫金、天溪、回归、新发社区的城镇居民适龄儿童(注:回归社区、新发社区户籍住址在村民小组的不属于县城小学招生范围,监护人属于非县城小学划片范围户籍但在县城小学学区内购买有房产或有经营场所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用人单位位于县城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就近到民族学校或联珠一小报名参与随机派位抽签)。 (2)民族学校:招录7个教学班,共计378个学位。分两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为免抽签对象,招录工作地点在墨江县城区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及户籍在联珠镇班中社区、埔佐社区、桑田社区的适龄儿童。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批次招生,招录父母为非学校划片范围户籍但在学区内购买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含父母购买阿布洛托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和父母为非学校划片范围户籍但在学区有工作(特指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人员)或经营场所的适龄儿童及父母租住阿布洛托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录方式为抽签招录。 (3)联珠镇第一小学:班中校区:招录6个教学班,共计324个学位。分两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为免抽签对象,招录联珠镇回归社区、新发社区、快发村、者铁村户籍适龄儿童。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批次招生,招录父母为非学校划片范围户籍但在学区内购买有房产的适龄子女和父母为非学校划片范围户籍但在城区有工作(特指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人员)或经营场所的适龄子女,招录方式为抽签招录。 赖蚌小学:招录1个教学班,共计54个学位。分三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为免抽签对象,招录赖蚌村户籍适龄儿童。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批次招生,招录父母为非学校划片范围户籍但在城区有工作(特指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人员)或经营场所的适龄儿童,招录方式为抽签招录。第二批次招录结束后,如有剩余学位,进行第三批次招生,招录父母为非学校划片范围户籍且片区内无房产的外来务工子女。 章差小学:招录1个教学班,共计54个学位。分三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为免抽签对象,招录章差村户籍适龄儿童。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批次招生,招录外来户籍且父母在城区有工作(特指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人员)或经营场所的适龄儿童,招录方式为抽签招录。第二批次招录结束后,如有剩余学位,进行第三批次招生,招录父母为非学校划片范围户籍且片区内无房产的外来务工子女。 3.小学报名时提供以下原始证明材料。 (1)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只能选择1所学校报名,同一时段同时到多个学校报名的,一经发现,按其户籍所在地安排就学。 (2)墨江县城区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报名前1月的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由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房屋产权证(或与房屋产权证具有同等效力的购房合同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墨江县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该报告由儿童家长向学校所在地预防接种机构申请开具,如:就读县城小学儿童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开具;就读联珠镇一小向联珠镇卫生院申请开具;开具报告时,需由家长向开具单位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5)非学校划片范围内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就学联系函(由户籍所在地就近的义务教育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居住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及经营场所照片。 (三)初中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城区2所初中共计划招录18个教学班,共计990个学位。 2.招生范围: (1)民族学校初中部 计划招录12个班,共计660个学位,10个班550人招录县城小学、民族学校小学部对口直升学生。其余2个班110人,面向全县各乡镇择优招录。 (2)联珠镇第一中学 计划招录6个班,共计330个学位。分两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为免抽签对象,招录联珠镇第一小学对口直升学生;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批次招生,招录父母为非学校划片范围户籍但在学区内购买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父母为非学校划片范围户籍但在城区有工作(特指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人员)或经营场所的适龄儿童,招录方式为抽签招录。 3.初中报名时提供以下原始证明材料: (1)由民族学校、联珠一中出具的入学通知书; (2)户口本、小学毕业证。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的适龄少年进行学位安排,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相关政策 (一)对因公牺牲的军人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以及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不含其他亲属),经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后可在城区高中以下学校自由选择学校就读。 (二)军人子女(解放军、武装警察、边防和消防改制后的人员子女)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可在城区学校就近入学。 (三)城区残疾儿童少年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符合条件随班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 (四)因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等获得相关部门就学承诺的,需出具由县人民政府文件依据或县教育体育局盖章的《就学承诺书》,根据文件及承诺书内容安排就学。 三、报名及随机派位时间 (一)幼儿园 1.县幼儿园:2020年8月14日—15日8:30-17:30报名;8月17日8:30-11:30随机派位抽签,公示招录信息、名单;报名地点:县幼儿园。 2.县幼儿园第一分园(联珠镇中心幼儿园):2020年8月14日—15日8:30-17:30报名,8月17日8:30-11:30随机派位抽签,公示招录信息、名单;报名地点:县幼儿园第一分园(联珠镇中心幼儿园)。 (二)小学 2020年8月14日—15日8:30-17:30报名;8月17日17:30前公示首批招录名单;8月18日8:30-11:30抽签,公示招录信息、名单。报名地点:各校所在地。 (三)初中 2020年8月14日—15日8:30-17:30招录。8月18日8:30-11:30联珠一中抽签,公示招录信息、名单。报名地点:各校所在地。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需要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大环境,需要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全力配合,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具体要求: 1.招生报名工作将在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信访局的监督下,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单位配合下完成,负责监督或审核报名相关材料及凭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需配合出具职工在职证明,出具虚假证明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每个随机派位抽签现场请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1名信访局工作人员共4人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抽签过程。 3.每个随机派位抽签现场由公安干警和学校保安维持抽签秩序。 4.随机派位结果在各学校进行公示。 5.对不按规定入学和说情、打招呼的有关人员将追究其责任。 (二)招生编班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和县纪委监察委监督下进行,学校要严格招生范围、合理搭配教师、统筹好教育资源,完善招生环节和制度,主动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做到阳光招生、阳光编班。 附件:工作证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工作证明 兹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码),自 年 月起就职于本单位,为我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现于 (股室)担任 职务,我单位性质为: (机关、事业单位、驻墨单位等),单位地址(含街道门牌):联珠镇 ,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申明:此证明仅用于单位职工子女入学(园),不作其他用途。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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