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执行教辅材料管理“十严禁”的公告 | ||||||||||||||
| 2025-09-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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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要求,持续规范墨江县教辅选用、订购与使用全过程,现公布墨江县教辅材料管理“十严禁”。 一、严禁统一征订省、市评议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 二、严禁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等为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三、严禁向小学一至二年级学生推荐、代购教辅材料。 四、严禁“一科多辅”。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六、严禁校园书店销售评议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 七、严禁向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征订教辅材料。 八、严禁盗版教辅材料进入学校。 九、严禁自编教辅材料未经审核便提供学生使用。 十、严禁利用征订教辅牟利;中小学校的教辅征订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向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统一征订,由中小学据实结算,学校、教师、家委会不得与发行单位直接联系征订。 对违反以上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和民办教育股:0879—4232065。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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