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义务教育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5年秋季学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入园入学温馨提示
2025-05-0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4/20250508-00001 公开目录: 教育信息/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25-05-0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为保障2025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顺利入学,依据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现就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适用对象

计划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指户籍登记在除联珠镇以外的乡(镇),因父母在墨江城区稳定就业,随父母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随迁子女特指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县(区),且随父母实际居住在墨江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材料准备说明

(一)身份证明材料

1.基础材料:户口登记册。

2.特殊情形补充材料: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未登记在同一户口册,需同步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 随迁子女专项材料:随迁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墨江城区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若暂未取得居住证,可提供2025年5月20日前在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登记证明》。

(二)居住证明材料

1.固定住房材料

(1)房屋产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

(2)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网签合同。

2.租赁住房材料

(1)政府公租房租房家庭,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

(2)社会房源租房家庭,提供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提供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

(三)务工证明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墨江城区务工的相关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累计满6个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手机电子社保卡查询到的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累计满6个月)等。

三、其他事项

1.请密切关注近期将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5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报名手续。

2.《云南省居住证》和《暂住登记证明》是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审核的重要材料之一,缺少或提供虚假证明将影响孩子的入学资格,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云南省居住证》和《暂住登记证明》办理,须前往居住地所属辖区派出所咨询办理。

4. 咨询电话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和民办教育股:0879-423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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