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义务教育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4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2024-06-1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4/20240614-00004 公开目录: 教育信息/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24-06-1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202411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工作目标,结合公民办学前教育与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求,实行规范招生、阳光招生,有效缓解“择校热”问题,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入学原则。

(二)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免试入学升学”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坚持科学统筹招生入学原则。

(五)坚持“公民同招”、属地招生原则。

、招生计划

2024年全幼儿园计划招生3185人,小学计划招生3530人,初中计划招生3990人。根据辖区适龄少年儿童人数,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

四、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城区学校

1.城区幼儿园

招收在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幼儿,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

(1)公办幼儿园:县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联珠镇中心幼儿园3所公办幼儿园按照计划学位招生

(2)民办幼儿园:教育体育局根据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和师资情况,核定年度招生计划,并按规定自主招生。学位剩余的,经县卫健局、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备案后,可以招收不足3周岁的幼儿入园,提供托育服务

2.城区小学

招收服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县城小学:

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原联珠镇第一小学班中校区划归县城小学使用,由县城小学招生管理,县城小学共分为两个校区招生(老校区位于联珠镇回归社区,新校区位于联珠镇班中社区)。招收户籍联珠镇紫金、天溪、回归、新发社区积极配合工作的回迁户户主直系子女;规上企业、限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工作地点在城区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以及在乡(镇)工作且在城区本人有房产的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联珠镇紫金、天溪、回归、新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联珠镇紫金、天溪、回归、新发社区有合法房产人员子女。分为两个批次招生(详见附件3),符合第一批入学条件优先安置在老校区(回归社区)就读,学位不足情况下结合报名批次、报名顺序及家长意愿安排就读班中校区。

民族小学

分为两个批次招生(详见附件3),招收在联珠镇班中、埔佐、桑田社区积极配合工作的回迁户直系子女;规上企业、限上企业法人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工作地点在城区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以及在乡(镇)工作且在城区本人有房产的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户籍联珠镇班中、埔佐、桑田社区的适龄儿童;在联珠镇班中、桑田、埔佐社区有合法房产的人员子女;在联珠镇班中、桑田、埔佐社区固定居住6个月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持有6个月以上合法经营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子女。

联珠镇第一小学:

分两个批次招生(详见附件3),招收户籍在联珠镇回归、新发社区、快发村、者铁村适龄儿童;在联珠镇7个社区有合法房产人员子女;在联珠镇7个社区固定居住6个月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持有6个月以上合法经营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子女(不包括联珠镇第二小学招生范围、联珠镇第三小学招生范围及赖蚌小学、章差小学、碧连小学、癸能小学招生片区户籍学生)。

赖蚌小学:招收户籍在联珠镇赖蚌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章差小学:招收户籍在联珠镇章差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城区初中

招收墨江县城区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招生片区在县外、市外、省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小升初“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免试入学升学”的原则,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招生(详见附件4

民族中学招录民族小学、县城小学毕业学生;户籍在联珠镇紫金、天溪、回归、新发、班中、埔佐、桑田社区在县外、市外、省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子女

联珠镇第一中学:招录户籍在联珠一小划片招生范围(回归社区、新发社区、者铁村、快发村、章差村、赖蚌村、癸能村、碧连村)的毕业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在联珠一小就读,户籍属于联珠二小联珠三小划片招生范围的,分别升入联珠二中联珠三中就读。

4.招生优待对象

1)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队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需随迁子女的退役军人;

2)消防救援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在职消防救援人员、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下同)消防员;

3)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公安系统立功者(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及以上);

4)边境地区公安机关、边检部门、海关缉私人员;

5)高层次人才(含持“兴滇惠才卡”“茶城惠才卡”),

在本市全职在职工作,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6)进藏干部职工,驻京、驻沪、驻滇机构在职在编人员;

7)见义勇为人员(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

8)新冠疫情援外工作人员;

9)荣获国家级表彰或奖项人员,本校教职工;

10)归侨、华侨,持有效期内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士。

以上优待对象在2024年6月20日前向优待对象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县教体部门,逾期不予办理。未尽事宜按《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普洱市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

(二)乡(镇)学校

1.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招收辖区内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同时,积极稳妥办好流动幼儿园、季节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办园条件核定各民办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幼儿园完成招生简章备案后开展自主招生。

2.小学。招收辖区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到教育体育局办理暂缓入学手续。

3.初中。招收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招生程序和办法

(一)城区学校

1.城区公办幼儿园

(1)报名登记报名时间进行登记为6月29日-30日分两个批次招生(详见附件1),报名时以适龄幼儿户口本进行注册登记,只能选取3所公办幼儿园中其中一所报名登记。

2派位抽签。若报名通过的适龄幼儿人数未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通过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数,则根据各类别招生对象报名人数占比核算录取比例,在核减符合政策优待对象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开展随机派位抽签录取,未被派位抽签录取的适龄幼儿自主选择到其他幼儿园就读。

(3)名单公布。随机派位抽签完成,由各公办幼儿园公布录取结果。

(4)报到入园。根据录取结果,到被录取的幼儿园报到入园。

2.城区小学

(1)招生规则。按照“学校划片,生源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以户籍和房产为主要招生依据,适度兼顾优待对象,分为两个批次招录。即:第一批为免抽签对象,第二批为随机派位抽签对象(详见附件3

(2)报名。报名时间进行登记为6月29日-30日。报名时以适龄儿童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3)组织招生。各学校根据校级招生方案对通过报名的适龄儿童进行招生对符合就读条件,但划片学校无法容纳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名单公布。招生工作完成后,各学校及时公布招生结果。

5)报到入学。公示无异议,各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入学。

3.城区初中

(1)入学报名。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

县城小学、民族小学对口直升民族中学,联珠镇第一小学对口直升联珠镇第一中学(户籍属于联珠二小联珠三小划片招生范围的,分别升入联珠二中联珠三中就读

乡镇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子女,持《云南省居住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房屋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工作调动证明等相关资料,根据片区符合条件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2名单公布。招生工作完成后,各学校及时公布招生结果。

3)报到入学。公示无异议,各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入学。

(二)乡(镇)学校

按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招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细化招生措施,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并于7月5日前将招生方案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切实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提前组织招生,超招生计划的一律不予审批,不予组建学籍;要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规为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实行均衡分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与解读,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廉洁招生。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费用;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向随迁人员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活动;严禁学校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择班要求。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

划、对象及审核材料清单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办幼儿园和乡镇公办幼儿园

2024年招生计划及对象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4年小学招生计划、对象及

审核材料清单

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4年初中招生计划及招生

范围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附件1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对象、审核材料.xlsx
附件【附件2民办幼儿园和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对象.xlsx
附件【附件3小学招生计划、对象及审核材料.xlsx
附件【附件4初中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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