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县联珠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荐名单的公示 | ||||||||||||||
| 2024-07-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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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联珠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 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奖励2024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精神,联珠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推荐工作,现将胡正芬老师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公示如下: 胡正芬,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1月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教师,乡村从教29年,现为普洱市墨江县联珠镇第二小学语文教师。 胡老师满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辛勤耕耘,用心呵护学生,18次接任毕业班级教学工作。她注重个人专业技能的提升,遵奉给学生上精品课的原则,授课方式灵活多样,注重创新课堂教学过程,有的放矢,形成了严谨、踏实而有亲和力的教学风格,教学成绩优异。2002年至今获墨江县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奖11次,其中一等奖(第一名)8次、二等奖1次、三等奖(第三名)2次。2009年,所撰写的《综合表演设计——<我们从这里起航>》获云南省教育科研论文竞赛三等奖,2010年,所撰写的《谈小学生作文点评“三化”》获第六届全国中青年教师(基教)论文大赛二等奖,2012年所撰写的《和田字格交朋友》教学设计获墨江县教学案例、教学设计评选一等奖,2013年获墨江县“小学语文口语交际”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 2014年获墨江县中小学“命好题”试卷评选小学五年级语文组二等奖。2000至2018年间,共五篇论文分别在县、市、省及国家级教育刊物上发表,2008至2023年间多次指导学生参加市、省级主题教育征文比赛,获指导教师三等奖一次、优秀奖四次。胡老师于1998年9月被评为思茅地区“优秀教师”,2010年9月被评为墨江县“优秀教师”,2013年被中共联珠镇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12月被评为墨江县职工跨越发展“学习创新先锋”,2018年9月被评为“普洱市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2023年9月被评为普洱市“优秀班主任”,所带班级被评为2023—2024学年度县级“先进班集体”。 以上公示期从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止,如对公示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墨江县联珠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或墨江县联珠镇第二小学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第二小学办公室。 邮编:654800 联系电话: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9-423293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0879-423283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第二小学:0879-4346041。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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