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义务教育

墨江县城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公告
2024-06-2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4/20240620-00001 公开目录: 教育信息/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24-06-2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为规范招生、阳光招生,有效缓解“择校热”问题,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根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4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墨江县城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服务片区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数额

共计450 个学位。

三、学区设置

县城小学共分为两个校区招生:

1.老校区(现墨江县城小学);

2.新校区(原联珠镇第一小学班中校区)。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原联珠镇第一小学班中校区划归县城小学使用,由县城小学招生管理。

四、招生范围

按照“学校划片,生源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以户籍和房产为主要招生依据,适度兼顾优待对象,分为两个批次招录。

第一批:免抽签对象。招收户籍在联珠镇紫金、天溪、回归、新发社区积极配合工作的回迁户;规上企业、限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工作地点在城区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以及在乡(镇)工作且在城区本人有房产的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户籍在联珠镇紫金、天溪、回归、新发社区的城镇居民适龄儿童。

符合第一批入学条件的优先安置在老校区就读;当报名人数大于老校区现有办学条件能够容纳的最大学位数时,根据报名序号、家长意愿等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开展随机派位抽签确定就读校区。

第二批:随机派位抽签对象。如有剩余学位,按优先权派送,学位不足时进行抽签派送。派送顺序为:第一顺序:户籍在联珠镇紫金、天溪、新发、回归社区的非城镇居民适龄儿童;第二顺序:在联珠镇紫金、天溪、回归、新发社区有合法房产的人员子女。

第一批次招生后,若无剩余学位不再进行第二批次招生;第二批次中若第一顺序已满,不再开展第二顺序报名。

五、招生优待对象

招生优待对象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普洱市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招生优待对象在2024年6月20日前向优待对象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县教体部门,逾期不予办理。

六、报名提交审核材料

第一批:相关证明(原件)和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

相关证明任选其一:

1.户籍在紫金、天溪、新发、回归社区积极配合工作的回迁户(城区棚户区改造或征地拆迁导致户籍迁出或居住地迁出的居民)户主直系子女需提供县住建局证明;

2.规上企业、限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需提供县工信局证明;

3.工作地点在城区(联珠镇紫金、天溪、回归、新发、班中、桑田、埔佐社区)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提供工作证明及报名前1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4.在乡(镇)工作且在城区本人有房产的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需提供工作证明及报名前1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以及房产权属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第二批:第一顺序提供户口簿;第二顺序提供房产权属证和户口簿。均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

1.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2024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

2.符合第二批次入学条件的2024年6月30日报名,第一顺序上午8:30—11:30报名;第二顺序下午2:30—5:30报名。

八、报名地点:墨江县城小学校内(爱心楼)。

九、其他情况说明

1.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及驻墨单位需全力配合。如实出具职工在职证明,出具虚假证明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随机派位抽签时间和形式视报名情况而定,抽签现场请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1名信访局工作人员共4人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抽签过程。随机派位结果及时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

3.做到阳光招生、阳光编班(随机编班);杜绝说情、打招呼;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名单公布:2024年7月15日。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0879——4232556。

特此公告

墨江县城小学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工作证明模板

附件2就学证明模板

附件1

工 作 证 明

兹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码),自 年 月起就职于本单位,为我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现于 (股室)担任 职务,我单位性质为: (机关、事业单位、驻墨单位等),单位地址(含街道门牌): ,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申明:此证明仅用于单位职工子女入学(园),不作其他用途。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就 学 证 明

兹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码),属性为 (回迁户/规上企业、限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其子女 (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码),2022年秋季学期就读 (幼儿园/小学)。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申明:此证明仅用于适龄儿童入学(园),不作其他用途。

经办人(签字):

单位电话:

证明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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