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医疗卫生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 医院转诊转院告知书
2019-08-15   作者:墨江管理员 点击数:  
索引号: 3001-/2019-0815004 公开目录: 公共卫生/医疗卫生  发布日期: 2019-08-1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尊敬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您好!

为了您的权益得到保障,若您或您的家人生病需要住院救治时,请你按以下规定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一、规范转诊转院报销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基本医保倾斜政策;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四重保障后报销比例达到90%。如未规范转诊转院则无法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报销待遇倾斜政策。

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普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表》支付,其中未按规定转诊住院的降低10%报销。

二、转诊转院机构和流程

(一)逐级转诊原则。请各参保人员按照分级诊疗中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原则就近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就诊。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要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申请手续。

(二)转诊转院机构。县级转诊转院医 疗机构为墨江县人民医院和墨江县中医院,墨江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79-4362775(医保科),墨江县中医院联系电话:0879-4232286(医保科) ;如遇特殊情况:急诊、抢救、旅游、异地就业、异地安置等情况患者急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也可拨打墨江县医保中心服务电话0879-4239599备案,备案后可直接到当地就近入院就医。

(三)转诊转院流程。

县级医疗机构就诊后确需进一步到上级医疗机构诊治人员→医院医保科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医保科,中医医院住院部二楼医保科)。

尊敬的参保人员,若您不经转诊转院,直接入住市级、省级、省外定点医院将直接导致医保报销比例降低,不规范转诊造成的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相关医疗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感谢您的配合!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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