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报 | ||||||||||||||
| 2024-12-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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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净化医药环境,深入开展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认真落实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现将2024年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中发现的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共曝光3个典型案例。 一、墨江县团田镇卫生院串换服务项目收费 检查发现,墨江县团田镇卫生院在开展检验项目时,将肌酐测定(酶法)5元/次,上传为肌酐测定(干化学法)10元/次、尿素测定(脲酶连续监测法)8元/次上传为尿素测定(干化学法)10元/次、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天门冬氨酸底物法)5元/次上传为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干化学法)10元/次等,属串换服务项目收费,涉及违规金额7120.00元。依据《普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一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全部违规医保资金7120.00元;二是督促医院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并认真履行服务协议,严禁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二、墨江仁康医院分解项目收费 检查发现,墨江仁康医院在进行阴道侧穹窿上药时同时收取会阴冲洗费用,医保部门认定为分解收费,涉及违规金额31255.00元。依据《普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一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全部违规医保基金31255.00元;二是督促医院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并认真履行服务协议,严禁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三、墨江健康药店一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内物品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检查发现,墨江健康药店一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消字号”物品和保健食品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情况,涉及违规费用2552.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对墨江健康药店一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二是追回违规费用 2552.00元,并处1.3倍罚款3317.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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