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医疗卫生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一)
2024-07-19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  
索引号: 3012/20240719-00001 公开目录: 公共卫生/医疗卫生  发布日期: 2024-07-1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附件2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二)

自查自验组织单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验收日期:202472

环境问题

普洱市县乡级医疗机构仍存在落实医疗废物转运制度不到位。2023年以来,江城县人民医院未落实48小时转运制度,甚至出现收储13日(65日至17日)才转运的情况。江城县国庆乡卫生院2023年以来仅转运3次医疗废物,澜沧县发展河乡、东回镇卫生院转运周期均超过7日。

整改时限

2024630

整改目标

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转运制度,优化医疗废物处置流程,提高转运效率,确保48小时内规范转运。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已完成

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否□

编制单位

墨江县卫生健康局

组织

审核单位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措施1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卫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至少明确1名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强化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确保规范管理医疗废物,保障医疗废物48小时内规范转运。

责任单位

墨江县卫生健康局

组织

审核单位

2024630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其他情况:

措施2开展联合执法。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联合监督检查行动,加大处罚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非法倾倒处置医疗废物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坚决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的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

墨江县卫生健康局

组织

审核单位

2024630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其他情况:

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是□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责任追究

是□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信息公开

  否□

信息公开

链接




群众满意

度调查

  否□

责任单位

墨江县卫生健康局

组织

审核单位

满意

自查自验结论及签字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填表说明:1.自查自验组织单位填写鬃县(区)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在页眉空白处签字并加盖公章,验收日期按照完成自查自验的时间填写。

          2.整改方案编制单位为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组织审核单位填写鬃州(市)人民政府。

          3.计划整改目标按照通过审核的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填写,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据实填写。

          4.整改措施栏目根据通过审核的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据实填写,超过3项整改措施的,可按照本表格另附完整的整改措施一览表,应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每条整改措施的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完成情况。不属于规定时限完成的,分摮毕尥瓿蓴撐赐瓿蓴两类进行说明。

          5.环境违法行为查处责任单位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确定责任单位,并不限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情况进行简要精炼的说明。

          6.责任追究责任单位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情况进行简要精炼的说明。

          7.信息公开链接只填写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规定和我市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的要求由县(区)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首发,其他类型的链接不填写。同一内容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只填写一次,可注明在哪些媒体、网站上公开或报道。同一环境问题整改报道超过5条不同内容的,可按照本表格另附完整的信息公开一览表。

          8.群众满意度调查的责任单位由县(区)人民政府指定,并不限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查情况进行简要精炼的说明,但应明确受影响群众对环境问题整改结果是否满意。受影响群众的选择要有代表性。

          9.验收结论及签字栏目中,验收结论与栏目中规范化表述不同的,可据实填写。参加验收的人员全员签字确认,并另附参加验收人员一览表写明验收人员姓名、单位和职务等信息。

          10.填写是或否的内容,在□内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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