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5年申请调换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公告 | ||||||||||||||
2025-04-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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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普洱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墨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墨江县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及地址 申请时间:2025年4月15日早上8:30开始,现场按房源数量1:3比例发放审批表(共计174份),直至审批表领完为止。 申请地址: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双胞大道19号锦月园5栋一楼) 二、房源类型 两室一厅(58套),面积以实际房号为准。 三、墨江县公共租赁住房调换条件 根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调换墨江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变动(申请人已婚已育一孩或多孩,孩子属于未成年子女)且已获得墨江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并入住满一年,入住期间未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未存在空置、转租转借等违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情况的;承租的一室一厅房源性能完好,未出现破损。 (二)在墨江县城主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20平方米以下(不含),且1年内未进行过房屋产权交易(以墨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房产管理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墨江县城主城区无商铺、无15万元以上的消费型车辆(不含、以发票为准);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注册营业执照或企业,且注册资金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不含)。 四、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调换房源申请书(书写调换原因); (二)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三)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附离婚协议); (四)提供目前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以有效合同为准); (五)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购车发票;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到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填写《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县城区保障性住房调换房源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初审 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三)联合审核及公示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符合初审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将联合审核结果在墨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墨江县公租房调换名单。 (四)分配 根据墨江县公租房房源情况,墨江县住建局适时进行电脑摇号分配。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完整,不得隐瞒或编造,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二)申请家庭成员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审核人员对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如有虚报、瞒报骗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保障资格,相关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申请墨江县保障性住房; (四)实物配租家庭无故未参加配租活动或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的,由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消调换资格,相关家庭自资格取消之日起2年内不得提出调换公租房申请; (五)墨江县公租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地址:墨江县联珠镇回归大道15号(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联系人:王雪娟,联系电话:0879-423803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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