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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新户、增容、转接水表办理
事项类别
办事服务项目
办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受理机构
墨江县自来水厂(回归大道21号)
决定机构
办理条件
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
2、必须属于我厂供水区域内的单位、组织或个人;
3、此前无拖欠供水建设工程款及水费款;
4、必须是房产产权所有者;
5、无法提供规定的批文资料的违章建筑、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限制之列的项目不予受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令或其他原因认为不得受理的用户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一、新立户客户资料:
1、单位客户新立户资料:
①申请报告(盖公章);
②地形图或总平面图;
③给排水总平面图;
④给水工艺图(高层建筑);
⑤给水规划许可手续;
⑥客户花名册;
⑦老客户提供原用总表缴费号或基建表缴费号。
2、居民客户新立户资料:
①申请报告;
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房屋产权证、建房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任意一证复印件(城郊接合部居民需提供村组证明);
④老客户需提供原用水表缴费号;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一般指客户提供住户花名册,城郊接合部客户提供住房简易分布图等)。
二、增容客户资料:
①申请报告(单位客户加盖公章,居民客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②原有水表缴费号。
三、转表客户资料
办理程序
1、用户提交书面申请。内容需注明详细地址、装表用户数量、申请用水事项、联系方式等,另外,开发商需提供基建用表缴费号及用户准确的基本信息(用水户的楼层号及电话号码);
2、用户提交相关资料;
3、办公室受理;
4、安装部门现场勘查;
5、出具预算;
6、用户需缴纳预付款;
7、安装队安装施工;
8、施工完毕后到办公室结清材料账单。
(注:2-8均为安装水表前受理事项)
办理期限
1、业务受理、审核:当日完成;
2、勘察、设计:一般业务为7个工作日完成;预算、合同工程为10个工作日完成;
3、业务审批:1个工作日内完成;
4、通知缴费:1个工作日内完成;
5、工程施工:普通工程在1万元以内的为8个工作日完成;预算、结算工程以合同约定时限为准完成。
收费情况
建设费用根据给水工程方案,按省市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规则计算并收取。
咨询渠道
0879-4232006;4231197。
责任追究
按照《墨江县自来水厂内部纪律管理制度》问责
办公时间及地址
1、墨江县回归大道21号自来水厂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墨江县凤凰新城政务中心自来水厂窗口,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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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户、增容、转表接水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