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三服务”清单
2024-03-2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23/20240329-00001 公开目录: 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24-03-2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三服务清单

服务项目

服务事项

服务对象

服务群众

1.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广大游客和群众各中小学学生

2.开展公益性讲座、展览等每年不少于40

3.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4.提供墨江文庙、碧溪古镇免费参观、讲解服务;

5.组织举办开笔礼、成童礼,每年不少于1期;

6.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每年不少于90场;

7.开展文化执法,处理旅游投诉和“30天无理由”退货;

8.创作文艺作品每年不少于10个;

9.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每年不少于1期;

10.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民俗活动等,每年不少于5场次。

 

墨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工作清单

服务项目

服务事项

服务对象

服务基层

1.指导乡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节庆活动;

全县各乡镇

2.指导乡镇打造丰富多彩的旅游目的地,并形成旅游路线推介,着力创建乡村旅游示范点;

3.指导乡镇开展文艺骨干培训不少于4场次

4.指导乡镇建设文化馆、图书馆基层服务点;

5.辅导文艺队每年不少于6次;

6.到乡镇组织开展三区人才培训每年不少于20场次;

7.指导乡镇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8.指导乡镇监管好辖区内文旅企业;

9.指导乡镇申报国家A级旅游景区;

10.指导乡镇做好文旅项目谋划包装,招商引资。

墨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工作清单

服务项目

服务事项

服务对象

服务企业

1开展非遗进景区、进企业展览每年不少于2场次;

驻墨各文旅企业和涉旅企业

2.指导企业建立公共文化云南云平台服务点;

3.指导企业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遗伴手礼等;

4.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宣传进企业活动;

5.开展进酒店、旅行社等文旅企业宣传政策活动;

6.指导企业申报国家A级旅游景区;

7.指导企业运用新兴平台宣传推介产品。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三服务”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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