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 ||||||||||||||
| 2022-09-02 作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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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普就人发〔2022〕19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现将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办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为准)。 三、补贴标准 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60%至100%五个档次的,按个人实际缴费1/2的标准给予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选择超过100%档次(不含100%档次)的人员,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四、办理社会保险补贴所需材料 (一)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1、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费单据原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者本人加载银行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1、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费单据原件; 3、《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者本人加载银行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1、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费单据原件; 3、申请者本人加载银行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费单据原件; 3、《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者本人加载银行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费单据原件; 3、申请者本人加载银行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六)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费单据原件; 3、申请者本人加载银行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七)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费单据原件; 4、申请者本人加载银行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五、相关事宜 (一)请于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到墨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7号窗口领取表格填写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二)本通知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秋凌 联系电话:0879-423662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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