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的公告
2025-09-2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1/20250929-00002 公开目录: 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 2025-09-2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194号)等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墨江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在墨江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过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

(二)补贴标准:2025年,墨江县计划认定3个优秀电商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此项补贴每个项目或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含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不超过5年,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对只提供就业协议或无协议的对象,应提供6个月(含)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明细〕。

(三)创业主体为独资的申请人须是法定代表人,其他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四)创业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

(五)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六)具有示范引领性。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6个月的。

2.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4.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申请材料

(一)《普洱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附件1),填写电商创业项目简介(1000 字以内,内容含项目特色、运营情况、带动就业、模式创新等)。

(二)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权人凭证资料。

(三)项目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电商平台注册凭证截图、平台店铺首页截图等佐证资料。

(五)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近6个月工资发放凭证等佐证资料。

(六)项目近6个月平台后台数据截图、物流发货数据截图、银行流水、平台增长率截图、销售产品供应量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模式创新等其他佐证资料(自有品牌专利证书、自有产品加工、助农增收、获奖证书等)。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请。补贴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由从事电商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申请人于2025年10月12日前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初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员及项目开展资格审核和实地调查,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推荐。

(三)市级认定。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程序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报地点:墨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共就业股(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879-4232659

附件1:普洱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附件【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