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公示 | ||||||||||||||
| 2026-01-0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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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通知》(云老龄办发〔2025〕5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统一以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核验依据,墨江县不再设立老年优待证办理窗口,不再受理〈老年优待证〉的新办、换发和补办等业务。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即可依法享受国家及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提供的老年优待政策。原已办理的老年优待证可继续使用。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并非取消优待政策,而是将享受优待政策的凭证统一到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上,实现“减证便民”,是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各优待场所(政务服务大厅、公交地铁、景区、医疗机构、银行网点等)严禁以未持有〈老年优待证〉为由拒绝提供优待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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