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

士兵退出现役恢复户口办事指南
2024-12-02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7/20241202-00005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发布日期: 2024-12-0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公安局 文  号: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士兵退出现役恢复户口核发和办理事宜

二、受理条件

士兵入伍时注销户口的,退出现役时在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三、受理形式和地点

1.办理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办理服务窗口

2.网络申请网址: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军人落户申请登记表

原件或复印件:1 份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0 份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3

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

原件或复印件:1 份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4

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1 份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5

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

原件或复印件:1 份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6

配偶的居民户口簿

原件或复印件:1 份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原件或复印件:1 份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8

配偶父亲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

原件或复印件:1 份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9

不动产权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回迁安置协议/回迁安置选房交房确认书/二手房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书/盖有银行抵押按揭章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房屋档案摘抄表/银行出具的抵押按揭贷款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1 份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0

房屋租赁合同

原件或复印件:1 份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及依据

本政务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居民户口簿

送达方式:在作出行政确认决定1个工作日内,将《居民户口簿》通过申请人直接到受理窗口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投诉

咨询电话:0879-4230443。

咨询地址:墨江县凤凰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户籍窗口

投诉电话:0879-4237313(县政务服务中心)

0879-4234535(县监察局)

投诉监督:墨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墨江县纪委监察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login?flag=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