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

就业落户办事指南
2024-12-02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7/20241202-00004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发布日期: 2024-12-0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公安局 文  号: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就业落户核发和办理事宜

二、受理条件

在城镇地区合法稳定就业但未达到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落户,需要基本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申请在就业单位集体户登记常住户口的,由单位集体户管理部门代为办理;申请在社区集体户登记常住户口的,社区民警需提供调查意见。

三、受理形式和地点

1.办理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办理服务窗口。

2.网络申请网址: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书面申请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空表下载样表下载

2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其他

3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4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及依据

本政务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居民户口簿

送达方式:在作出行政确认决定5个工作日内,将《居民户口簿》通过申请人直接到受理窗口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投诉

咨询电话:0879-4230443。

咨询地址:墨江县凤凰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户籍窗口

投诉电话:0879-4237313(县政务服务中心)

0879-4234535(县监察局)

投诉监督:墨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墨江县纪委监察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login?flag=false

附件:办事流程图

https://download.yn.gov.cn/image-service/downloadImage?bucketId=GSP_PUBLIC&C-App-Id=GSP_APP_002&ObjNm=20200628215131552A8yh40444952268084c93fea6.png&C-Dynamic-Password-Foruser=47e9e78c368d4841bd2ac71390aca4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