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

非婚生育新生儿户口登记办事指南
2024-09-11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7/20240911-00002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9-1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公安局 文  号: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非婚生育新生儿户口登记核发和办理事宜

二、受理条件

非婚生育的人员。所生子女为国境外出生的,需一并提供本人及我国公民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等出境入境证件。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出生医学证明》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向该助产机构申请补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常住户登记。

三、受理形式和地点

1.办理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办理服务窗口

2.网络申请网址: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样表下载

2

新生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样表下载

3

新生儿母亲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样表下载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及依据

本政务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居民户口簿

送达方式:在作出行政确认决定1个工作日内,将《居民户口簿》通过申请人直接到受理窗口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投诉

咨询电话:0879-4230443。

咨询地址:墨江县凤凰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户籍窗口

投诉电话:0879-4237313(县政务服务中心)

0879-4234535(县监察局)

投诉监督:墨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墨江县纪委监察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login?flag=false

附件: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