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情况备案办事指南 | |||||||||||||||||||||||||||
| 2024-12-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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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情况备案核发和办理事宜 二、受理条件 1、申请单位合法; 2、发生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活动。 三、受理形式和地点 1.办理地点:墨江县凤凰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1治安行政审批窗口 2.网络申请网址: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四、申请材料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及依据 本政务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系统自动接收信息 送达方式:在作出行政确认决定1个工作日内,将系统自动接收信息通过申请人直接到受理窗口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投诉 咨询电话:0879-4230443。 咨询地址:墨江县凤凰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1治安行政审批窗口 投诉电话:0879-4237313(县政务服务中心) 0879-4234535(县监察局) 投诉监督:墨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墨江县纪委监察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login?flag=fal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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