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情况备案办事指南
2024-12-2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7/20241227-00003 公开目录: 治安管理  发布日期: 2024-12-2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公安局 文  号: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情况备案核发和办理事宜

二、受理条件

1、申请单位合法;

2、发生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活动。

三、受理形式和地点

1.办理地点:墨江县凤凰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1治安行政审批窗口

2.网络申请网址: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情况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其他

样表下载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及依据

本政务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系统自动接收信息

送达方式:在作出行政确认决定1个工作日内,将系统自动接收信息通过申请人直接到受理窗口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投诉

咨询电话:0879-4230443。

咨询地址:墨江县凤凰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1治安行政审批窗口

投诉电话:0879-4237313(县政务服务中心)

0879-4234535(县监察局)

投诉监督:墨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墨江县纪委监察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login?flag=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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