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珠镇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单 | ||||||||||||||
| 2025-02-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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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于2009年12月开始实施)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于2011年7月开始实施)两项制度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合并实施,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墨江县户籍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在户籍地乡(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多少?政府补贴多少?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共18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纳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政府政补贴标准 1.正常缴费人员财政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各档次补贴标准为:200元档次的给予补贴30元、300元档次的给予补贴35元、400元档次的给予补贴40元、500元档次的给予补贴60元、600元档次的给予补贴72元、700元档次的给予补贴84元、800元档次的给予补贴96元、900元档次的给予补贴108元、1000元档次的给予补贴120元、1500元档次的给予补贴180元;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档次的定额给予240元的缴费补贴。 2.对重度残疾人(即一、二级残疾人),从2014年起,由省财政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2023年1月起,对三级残疾人,省、市、县财政按照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四级残疾人,市、县财政按照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如个人有能力多缴的鼓励多缴,多缴的按累计档次配套补贴。 3.已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即一、二级残疾人),政府按月支付养老补助,支付标准与月基础养老金支付标准一直(2024年7月起为143元/月),未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前应按年继续缴费。年满60周岁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不再享受重残人员养老补助。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符合领取待遇,涉及的已发待遇要交回,待服刑期满后,刑满释放的次月恢复发放待遇,不补发。 (二)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应逐年缴费,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待遇起领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到领次月与缴清费用当月之间的待遇不予补发。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缴费累计年限不得少于15年,待遇起领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 (三)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参保人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139+基础养老金。自2024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为143元。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即: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48元。 (四)对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延长缴费期间按规定给予缴费补贴,并且每增加缴费一年,领取待遇时每月增发一定的基础养老金。 四、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管理?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机构为缴费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全额记账。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困难群体政府代缴保费、被征地农民政府缴费补助等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并按年计算利息。若参保人不幸身故,其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总额或养老金领取期间的个人账户余额将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参保、缴费? 新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或复印件都可)到联珠镇政府二楼养老保险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后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自助缴费,村(社区)POS 机、农行、县便民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参保人当年未按时足额缴费而做中断补缴的不能享受当年的财政缴费补贴。 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户口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仍然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七、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及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一)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规定全部余额都可依法继承,不再扣除其中的政府补贴及利息。领取待遇的参保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未及时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而多领取的养老金应予以退回。 (二)一次性丧葬补助费。2024年7月起,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财政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2×143=1716元)。 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至法定退休年龄、在云南省境内从事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持户籍资料在户籍所在地或凭云南省《居住证》在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受户口限制。到联珠镇政府二楼养老保险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材料:身份证。 缴费年限:自2025年1月起每一年延长缴费年限6个月至2030年开始渐进式延长至20年。 缴费方式:可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缴。 缴费档次:缴费基数是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档次。此险种不可以补缴。 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部分区别 (一)领待遇年龄不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2025年1月1日起,国家施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逐步把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延迟至63周岁,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则从原来的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领取待遇年龄均为60周岁。 (二)待遇水平不同。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远远高于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以2024年墨江县为例:企业职工月平均养老金为:3108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月平均养老金为148元/月。 (三)丧葬抚恤待遇不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待遇远远高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抚德待遇水平。以2024年死亡退休人员为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丧葬抚恤金为39930元;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为1716元。 (四)被征失地农民缴费补贴不同。对于2009年1月1日以后因政府征用而被确定为失地农民的人员,从2023年起,当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给予每年1500元补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按最低档缴费金额的30%给予补贴。 参保人员可在“云南人社12333”、“电子社保卡”上或向联珠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本村(社区)咨询自己的缴费年限及养老金账户金额等情况。在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政策的情况,请及时向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县级反映和举报。 墨江县社会保险中心三楼城居保股咨询、举报电话:0879-4232799,企业职工养老保险0879-4232310。 联珠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养老保险办公室:0879-423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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