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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021年雅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2-25   作者:雅邑镇人民政府 点击数:  
索引号: 3049-/2022-0225002 公开目录: 2021年  发布日期: 2022-02-2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雅邑镇人民政府 文  号:

2021年雅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保密审查、有效监督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6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6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力度不足,有的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要求有差距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公开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措施。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加政府行政透明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优化公开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例如政府公告、招标采购信息、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息等领域信息,积极做好发布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透明性、准确性。

三是严规范强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强化监督检查。同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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