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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2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2/20240122-00001 公开目录: 2023年  发布日期: 2024-01-2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发改局 文  号: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公示公告等有关信息致力于打造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2023年,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在墨江发布、云南经济日报、云南国防动员等平台发布信息22条,通过信息的积极发布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在提升公共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县发展和改革局进一步更新完善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县发展和改革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制定完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县政府公开办做好政府信息平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网站平台发布流程,及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涉及发展和改革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及时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强化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认知。二是在县公开办的指导下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明确由办公室负责统筹、督促各股室及时、准确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 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 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 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 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 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涉及主动公开信息没有做好及时公开;二是在政策解读方面工作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县发展和改革局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学习、提升信息质量。通过积极参加各类政务新媒体的相关培训、在周一学习上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主动向做得较好的单位进行请教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业化、规范化运行。三是对标对表加强维护管理。严格对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本单位栏目设置情况,加强对发布网站的运维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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