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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1/20240126-00001 公开目录: 2023年  发布日期: 2024-01-2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墨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紧紧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加强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加强信息公开。主要围绕《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3年度经济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17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稳经济、增动能政策措施共190条,公开惠民生方面信息388条。

2.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住房保障等方面信息公开,同时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年重点领域信息共公开1346条。

3.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分领域编制发布县域卫生健康、供水、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并不断完善相关信息,目前共公开信息805条。

4.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集中发布细化完善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部门按目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标识公开属性。

5.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回头看”。对已发布的县、乡(镇)、村(社区)32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缺补漏、更新完善,并按照目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更新。

6.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各单位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和清单目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全年共公开发布51条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依法履职。全年收到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件共59件,均按要求办结,无投诉、无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确认未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结合省、市检测发现问题,强化整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二是督导检查,坚持“日读网,周抽查,月反馈,季通报”的检查制度,2023年共发布检查通报4期,发现问题均已整改。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设置。对照考核指标,2023年完成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全面支持互联网IPV6协议,新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和“社会救助”等栏目,强化政策集成服务,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年网站访问量达61.4万人次。二是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新闻、网信加强协同联动,2023年“墨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墨江警方”等17个政务新媒体发布、转载信息3715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三是进一步提升12345政务热线办理质效,从5月份开始,12345政务热线由县政府督查室具体管理,有效提升全县12345办结率,工作开展更规范、高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高位推进,充分发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明确各级职责,有效推进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培训,2023年共组织两次政务公开工作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强化业务能力。三是加强机构保障。县政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常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5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711.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3

0

0

0

16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3

0

0

0

6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0

3

0

0

0

16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有差距,部分单位未结合行业特点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目录、清单,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所公开信息与群众关注问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有差距,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掌握不透,“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少部分单位提交的信息存在错敏词或表述不规范的情况,存在个人信息泄漏风险。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与新的工作要求有差距,大部分乡(镇)、部门政务公开只有1名工作人员兼任,政务公开平台应运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与当前政务公开高标准、严要求的标准不符,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切实履行公开义务,并不断强化整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行业特点精准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管理机制,特别“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核制度,通过“日读网,周抽查,月反馈,季通报”强化监督检查,以年中、年末考评促工作提升,以约谈机制防工作底线。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业务人员对平台应用能力不强的问题,请平台技术进行业务培训,包括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12345政务热线平等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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