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

墨江县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公告(李琼仙)
2026-01-1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3/20260114-00001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  发布日期: 2026-01-1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墨不动产公(2026)001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具结书具体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李琼仙

被继承人(遗赠人)

刘原

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

联珠镇凤凰新城二期21幢1单元401室

证书号

墨国用(2014)第001090号,墨江县房权证联珠镇字第201416435—201410436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刘原的不动产权由李琼仙继承(受遗赠),其他继承人放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墨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墨江县凤凰新城B区六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79—423989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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