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注销过期采矿权的公示 | ||||||||||||||||||||||||||||
| 2025-09-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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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过期矿业权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5〕1038号)、《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4〕4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实施方案》(墨应急发〔2024〕53号)和《墨江县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相关要求,下列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后,矿业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办理登记。经初步认定,我局拟依法予以注销公示,现将拟注销的采矿权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共3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相关采矿权人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个人如对上述拟注销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陈述理由。异议经核实成立的,将暂停注销程序,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予以注销。 特别告知:采矿权注销后,原采矿权人仍必须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 联系单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墨江县紫金社区回归大道13号 联系电话:0879-4238909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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