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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 ||||||||||||||||||||||||||||||||||||||||||||||||||||||||
2024-11-11 作者: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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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际,按照《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批复》(墨政复〔2024〕19号)要求,县应急管理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执法”业务系统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及第七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六条。 二、抽查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2024度正常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抽取4户。 (二)非煤矿山领域 2024年度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抽取1户。 (三)工贸领域 县应急管理局监管范围内的工贸行业企业,抽取2户。 三、抽查事项 对被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一)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证的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七)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八)应急预案制定、备案及演练情况; (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及使用管理情况。 四、抽查结果 详见附件。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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