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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使用登记办事指南(精简版) | ||||||||||||||||||||||||||||||||||||||||||
| 2022-02-10 作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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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7057000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事指南(精简版) 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发布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墨江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起重机械的申请与办理。 二、许可条件 (一)使用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2.租借其他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的,已签订租借合同; 3.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均为合格; 4.使用单位工作人员具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建立了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6.具有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受理形式和地点 受理形式:窗口、网络受理。 受理地点:墨江县联珠镇凤凰新城B区6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4、45号住建局窗口。 地址:墨江县联珠镇凤凰新城B区6幢 交通方式:可乘1路公交车到达。 四、申请材料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许可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许可决定: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根据审核决定对申请人作出准予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核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9个工作日,即时办结事项当场核准。 送达方式: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电话、短信或网上办结通知等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理结果: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八、咨询及监督投诉 (一)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地点: 墨江县联珠镇凤凰新城B区6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4、45号住建局窗口)。 2.电话咨询:0879-4234063。 (二)监督投诉 1.现场投诉:墨江县联珠镇凤凰新城B区6幢(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投诉处理窗口)。 2.电话投诉:0879-4231902。 九、相关文书、表单 下载地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直接领取:墨江县联珠镇凤凰新城B区6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4、45号住建局窗口)。 十、办事指南全文 详见: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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