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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自然资源局:预告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 |||||||||||||||||||||||||||||||||||
| 2023-10-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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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2023年4月--日发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预告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受理本县行政辖区内预告登记注销 二、受理条件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 地址:墨江县联珠镇凤凰新城B区6栋 交通方式:县内可乘1路公交车到达。 四、申请材料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注:法定的实地核查时间、检验时间以及公告、异议处理及材料返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不动产登记证明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9—4239893 咨询地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 投诉电话:0879-4237313(县政务服务中心) 0879-4234535(县监察局) 投诉监督:墨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墨江县纪委监察局 九、相关文书、表单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相关文书及表单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网站下载(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附件一: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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