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征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 2026-07-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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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的监督管理,促进履约保证金管理的规范、公开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草拟《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公告期10日(2026年7月6日至7月17日)。公告期间,若对以上办法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水务局反馈。 通讯地址:墨江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墨江县水务局 邮编:654800 联系电话:0879-4232277 传真:0879-4230869 电子邮箱:mjswjbgs@163.com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6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县水务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量持续增加,招投标活动频繁,此前,县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仅参照国家、省级通用法律法规执行,缺乏贴合本地水利项目实际的专项细化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的监督管理,促进履约保证金管理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县水务局草拟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7〕12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紧密结合墨江县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的现实需要进行编制。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十五条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条明确制定目的依据; 第二条明确核心概念,统一界定标准; 第三条至第十条明确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明确监管责任; 第十二条建立长效清查机制,强化动态监管;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明确衔接、解释及施行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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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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