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 《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村组公路养护条例》的意见建议的公告 | ||||||||||||||
| 2026-06-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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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村组公路的养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保障村组公路安全畅通,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全县实际,草拟了《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村组公路养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村组公路养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公示方式: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ojiang.gov.cn/)。 三、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7月25日。 四、参与方式: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五、邮寄地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654800。 六、联系电话:0879-4232625;电子邮箱地址:mjrdb@163.com。 《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村组公路养护条例》起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墨江县实际,县人大常委会起草了《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村组公路养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国土面积5312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比99.65%,是“一县连三州(市)”的典型山区农业县。全县辖12镇3乡169个村(社区)2236个村(居)民小组。近年来,随着农村公路里程不断增加,群众对公路等级提升的期盼日益增强,养护问题也愈发凸显。尤其是作为县域经济“毛细血管”和民族团结“连心路”的村组公路,养护攻坚压力大,各族群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相关诉求强烈。本届人大和政协履职的四年间,代表提交村组公路养护建议182件,占建议总数的37.7%;委员提交相关提案88件,占提案总数的21%。通过立法回应群众急难愁盼,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共同富裕筑牢法治保障的题中之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破解全县村组公路“重建轻养”的养护难题、补齐制度短板,固化墨江村组公路养护成熟经验,构建权责清晰、管养到位、奖惩分明的长效管护机制,切实保障村组公路通行安全、提升路网通行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筑牢交通基础,亟需制定符合我县县情的单行条例,以立法推进养护提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进程 墨江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立法工作原则,于2024年开始启动条例制定的准备工作,在全县开展农村公路养护情况摸底调研,并将村组公路养护情况列为2025年重点督察工作。2025年初,由五级人大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立法前期专题调研,并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调研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同时,多次召开全县立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就立法前期工作进行反复磋商与深入论证。2025年11月,组成调研组前往临沧、保山、德宏等州市调研农村公路养护工作。2026年5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对条例予以立项。同期,县人大常委会聘请了高校立法咨询专家全程参与条例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向15个乡镇和相关部门就《条例(征求意见稿)》法律条款进行了意见征集,召开了基层立法点联席会议和条例立法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和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开展合法性、公平性、可行性审查及风险评估,统筹协调部门权责、细化养护细则、补齐制度漏洞,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整体起草过程规范严谨、科学民主。 三、起草主要内容 《条例(征求意见稿)》不分章节,只分条款,共十七条。第一条至第六条属于总体要求的内容,主要明确了制定条例的目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对村组公路进行了界定,规定了村组公路养护责任主体和部门、乡镇职责。第七条至第十四条属于村组公路养护的内容,主要明确了养护标准、养护方式、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爱路护路日、资金保障和来源、考核奖励机制、禁止行为等。第十五条、十六条属于法律责任的内容,主要规定了修复责任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为附则内容,明确了施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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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村组公路养护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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