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6-04-2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2/20260428-00001 公开目录: 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6-04-2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发改局 文  号:

为加快建立墨江县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墨江实际,草拟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包括起草说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公示方式: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ojiang.gov.cn/)。

三、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5月9日。

四、参与方式: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五、邮寄地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编:654800。

六、联系电话:0879-4232920;电子邮箱地址:mjfgjjgg@126.com。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起草说明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墨江县实际,县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价格规〔2019〕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10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墨江实际,起草了《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等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严格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起草《方案》统筹考虑墨江县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和企业、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同时借鉴普洱市其他县区收费标准。2026年4月10日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方案》讨论会,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共十一部分:一是污水处理基本情况,二是价格调整的目的,三是实施范围,四是拟调整价格的具体项目,五是成本监审结论,六是现行价格、拟调整价格,七是拟调整价格的依据和理由,八是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分析,九是保障措施,十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解释,十一是执行时间。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