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 《墨江县采砂规划报告(2026—2030年) (征求意见)》意见建议的函 | ||||||||||||||
| 2025-04-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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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墨江县采砂规划报告(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乡(镇)、部门立足职能职责认真 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五)18:00 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反馈 至县水务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春云,15987155657,邮箱: 232265636@qq.com。 附件:墨江县采砂规划报告(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墨江县采砂规划报告(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促进河道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河势稳定、生态环境安全,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违法采砂行为的重要前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二)起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河管〔2023〕1 号)、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重要河湖采砂规划编制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 水河长〔2023〕2 号)等文件、规范要求,河道采砂要按照“保护优先、科学规划、规范许可、有效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和要求,保持河道采砂有序可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采砂规划要按照《河道采砂规划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SL/T423—2021)相关要求 进行编制,落实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论证,确保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河湖采砂管理的实质是河湖管理、安全管理,应以河湖健康和安全为前提,走绿色发展道路,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处 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湖砂石资源需求与河湖承载能力的关系,在确保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河湖砂石资源。 二、目标任务 一是将墨江县阿墨江、螳螂河、李仙江、泗南江、布龙河五条河流中具备开采条件的河段确定为规划范围,其余河流均不纳入本轮规划。确 定规划期为5年,2026至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25年,规划期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二是按要求对采砂分区规划,规划可采区共7个,其中阿墨江5个,螳螂河2个,总长度33.89km;规划禁采区10个,长度62.11km;规划采砂保留区8个,长度35.16km。数量和功率,以及弃料的处理方式等做出具体要求。三是细化提出采砂规划实施与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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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墨江县采砂规划报告(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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