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25-203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 ||||||||||||||
| 2025-04-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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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进一步优化规划成果,现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共30日) 公示平台: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ojiang.gov.cn/) 参与方式: 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箱 :mjxjsjbgs@163.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郭亚云,0879—4232661。 (三)邮寄地址:墨江县联珠镇回归大道15号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字样)。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25—2035年)》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及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部署,加快实现“气化云南”战略目标,科学推进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燃气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结构,提高燃气气化率,保障供气安全,根据《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的通知》(云规委办便笺〔2023〕114号)、《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燃气专项规划评估修编工作的通知》(202421)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墨江县实际,对原《墨江县燃气专项规划(2014—2025)》进行修编,形成《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 2、标准规范 《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 3、相关规划 《云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普洱市能源“十四五”规划》《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县域范围:总面积5288.68平方公里,涵盖12镇3乡。 中心城区范围:15.86平方公里,包括主城与火车站片区、双龙片区、碧溪片区。 规划期限:近期2025—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二)气源方案 近期:以液化天然气(LNG)和液化石油气(LPG)为主。 远期:以中缅管道天然气(PNG)为主,LNG、LPG为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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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25-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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