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通关镇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 ||||||||||||||
| 2022-07-13 作者: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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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15:00在墨江县通关镇新武社区会议室召开通关镇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定价听证会,2022年5月26日将《听证报告》报县司法局审查,县司法局于2022年5月27日下达审查意见:“程序规范、完备、同意向社会公告”,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7日给予批复(墨政复〔2022〕69号)。现将墨江县通关镇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定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代表对拟定价听证方案的意见 1.原供水价格未做过价格听证,做此次供水价格定价是有必要的。 2.学校用水量大,建议按3元/m3标准收取。 3.想办法帮解决林业局片区饮水水质问题。 4.通关集镇缺水严重,建议水厂要加强水源管理和日常管理,保证供水量和供水质量,及时维修,做到正常供水。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听证会代表意见的采纳及处理建议 1.对“学校用水量大,建议按3元/m3标准收取。”的建议不予采纳,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2.墨江县通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要加强供水维护管理,提高供水水质,确保正常供水。 三、听证结果及有关要求 根据听证会的论证结果,参会代表一致同意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的通关镇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定价方案,综合各方面意见,得出如下结论: (一)定价后的供水价格按以下标准执行 1.一类居民生活用水价格3.3元/m³; 2.二类餐饮、旅店、理发等经营用水价格3.8元/m³; 3.三类建筑、洗车等其他特殊用水价格8元/m³。 (二)执行时间: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请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进行公示,做好收费宣传,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此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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