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墨江县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 ||||||||||||||||||||||||||||||||||||||||||||||||||||||||||||
| 2026-05-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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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立墨江县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价格规〔2019〕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10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墨江实际,起草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依法举行《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举行时间:2026年6月举行。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1至33人,其中: 1.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相关主管部门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拟定11-16人。 2.经营者代表、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拟定2人。 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拟定8-15人。 4.所有听证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如第1项或者第3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会旁听人10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向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价格听证会报名表》(附后)。报名信函寄至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654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报名请填写好《价格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9—4232920。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于2026年6月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墨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主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7日 价格听证会报名表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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