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泗南江镇集镇供水价格定价情况公 告(第3号) | ||||||||||||||
| 2021-02-18 作者: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
|
||||||||||||||
|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12月15日下午15:00在泗南江镇人民政府一楼大会议室召开“泗南江镇集镇供水价格听证会”,2020年12月17日将《听证报告》报县司法局审查,县司法局于2020年12月18日下达审查意见:“程序规范、完备、同意向社会公告”,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9日给予批复(墨政复〔2021〕12号)。现将墨江县泗南江镇集镇供水价格定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水价格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第一类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定为2元/m3; (二)第二类餐饮及旅店等经营用水价格定为4元/m3; (三)第三类建筑用水、洗车、理发等特殊用水价格定为6元/m3。 二、执行时间: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请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进行公示,做好收费宣传,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此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18日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