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墨江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 ||||||||||||||
| 2021-11-05 作者: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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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墨江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局将举行墨江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早上8:30; 听证会地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主要内容 对《墨江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报告(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王 瑞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刘文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三)听证说明人 向佳欣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四)听证监察人 张绍平 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人员 何 文 县自然资源局督查员 (五)听证记录员 王 蕊 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 文继平 县自然资源局耕保股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熊天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玉琪 县政协委员、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 周 闻 县人大法制工委主任委员 刘天军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文西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瑞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昌 县城西片区工作人员 郭 浩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杨忠怀 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股副股长 车立庚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马文忠 县农经站站长 马云科 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赵 蓉 县统计局副局长 周 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丁承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桂菻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杨仕明 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负责人 彭 姣 县铁建办负责人 文世昌 联珠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肆猛 联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仕英 联珠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陈 裕 通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 宏 鱼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立 雅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改莲 泗南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苏 航 坝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 盾 文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熊 伟 景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纪建涛 新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光辉 团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 精 龙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董荣泽 孟弄乡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 伟 龙潭乡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天顺 那哈乡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光应 新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六)旁听代表 刀 俊 联珠镇回归社区主任 莫志刚 联珠镇桑田社区主任 罗伟良 联珠镇班中社区主任 李梅芬 联珠镇赖蚌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 胜 联珠镇章差村民委员会主任 王乾山 联珠镇癸能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海燕 联珠镇连路村民委员会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听证材料,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举行前5个工作日内直接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联系人:文继平,联系电话:0879-4232356。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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