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采纳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第二轮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
2024-04-15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4/20240415-00001 公开目录: 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4-1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2024年4月5日,县教体局向5家部门、15个乡镇人民政府、37家学校征求意见建议,共有4家单位、12个乡镇、34家学校反馈意见,其中:2家单位、12个乡镇、28家学校无意见建议,2家单位提出6条意见建议、6家学校提出15条意见建议。县教育体育局采纳部门6条意见建议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修改意见

2个部门:县财政、县委宣传部;12个乡镇:联珠镇、新安镇、孟弄乡、团田镇、新抚镇、景星镇、通关镇、鱼塘镇、龙潭乡、文武镇、雅邑镇、坝溜镇;29家学校:民族中学、联珠一中、联珠三中、团田中学、新抚中学、景星中学、通关中学、鱼塘中学、龙潭中学、文武中学、泗南江中学、孟弄中学、那哈中学、新安中学、雅邑中学、坝溜中学、联珠二小、团田小学、新抚小学、景星小学、鱼塘小学、龙潭小学、文武小学、泗南江小学、孟弄小学、那哈小学、新安小学、坝溜小学、龙坝小学。

二、采纳意见

县委编办

1.第3页:“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修改为“中共墨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采纳)

2.第3页:“未转编”修改为“未入编”(已采纳)

3.第4页:“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修改为“县委编办主任”(已采纳)

4.第5页:“编委”修改为“编办”(已采纳)

5.第9页:“外县”修改为“县外”(已采纳)

县人社

修改意见为:删除实施细则第四点第(四)提前退休政策。(已采纳)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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