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反馈 | ||||||||||||||
2024-12-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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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6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布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公示期内,未征求到意见建议。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 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上午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召开联席会议,21家参会单位,18家单位无意见建议,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家,采纳意见建议3家12条: 1.第1页建议修改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公管局)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对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作出的查处结果,该建议已采纳; 2.建议删除第2页:1.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交易的中的“涂改”,改建议已采纳; 3.建议删除第5页:1.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该建议已采纳; 4.第3页建议修改为:人员设备、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它主要技术人员不能按合同约定驻现场管理,该建议已采纳; 5.第3页建议修改为履约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侵害对方权益的,该建议已采纳; 6.第3页建议修改为:投标人的生产、供应、施工不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该建议已采纳; 7.第3页修改为:3.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开评标现场不到位的,该建议已采纳; 8.建议第3页:7.出现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建议纳入“黑名单”,该建议已采纳; 9.第5页建议修改为: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该建议已采纳; 10.第5页建议修改为:从事同一项目的招标代理,该建议已采纳; 11.第6页建议修改为:招标文件编制或代理过程不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操作出现重大失误,显失公正的,该建议已采纳; 12.第7页建议修改为:(二)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并根据其行为引起后果的轻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参与国有(集体)资金项目投标(代理)资格,该建议已采纳)。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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