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 ||||||||||||||
2024-12-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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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向乡镇及县直各有关部门等65家单位充分征求意见建议,收回16家单位的反馈意见,其中13家单位无修改意见,3家单位提出8条修改意见,已经采纳3条;49家单位未反馈视为无意见;2024年11月25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0条。经县发展和改革局班子会议研究,作出相应调整、修改,已按照程序提交县政府研究审议。 一.部门提出修改意见 (1)"第九条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属于议事协调机构,该议事协调机构不在精简规范后《方案》明确设置的24个议事协调机构范围内,建议调整为联席会议、工作专班等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县领导一般不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已采纳) (2)建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请律师团队审核。(已采纳) (23)第九条 建议增加“国资委”(已采纳)。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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