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抵制随意倾倒垃圾、共同守护美丽家园的倡议书 | ||||||||||||||
| 2025-12-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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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大市民朋友们: 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水排放事关生态环境安全、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向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责任意识,争当“清洁家园”的倡导者 自觉落实“门前三包”,每日清扫房前屋后、经营场所及周边区域,做到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保持庭院内外、责任区域整洁有序;养成垃圾入箱习惯,严禁向山边、水边、岸边河道、沟渠、公路沿线、溶洞、绿化带等非指定区域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或排放污水,生活垃圾需袋装后投放至指定收集点。 二、落实分类减量,争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 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利用,厨余垃圾就地沤肥,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安全处置。 工业固体废物:企业应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工艺减少固废产生量;严格分类贮存,建立管理台账。委托处置时,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严格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确保依法依规转移处置,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农业固体废物:农业生产企业或农户应积极推广秸秆还田、青贮饲料、能源化利用(如生物质燃料)、基料化利用(如食用菌栽培)等综合利用方式,严禁露天焚烧,防止大气污染;应主动将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清洗后,按要求送至指定回收点或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掩埋或焚烧,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规模化养殖场(户)必须配套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如生产有机肥、沼气);散养户应推行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防止随意堆放和直排。 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产生、分类、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申报登记、应急预案备案、信息公开等义务,必须严格将其分类收集、标识,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严禁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焚烧等违法行为。 生活垃圾: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要求,在源头做好分类,准确投入指定收集容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建筑垃圾:应单独收集,优先就地综合利用(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对于废弃木料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或造纸的原材料等)或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不得随意倾倒。 三、带头示范,争当“文明新风”的引领者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清扫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主动以自身文明行为教育引导子女、亲属,养成爱护环境、不乱丢乱倒垃圾的良好习惯,积极向邻里朋友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分享垃圾分类、废物利用知识。遇到乱倒垃圾、乱堆杂物、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要主动上前积极劝阻和制止;发现垃圾堆积死角、水体污染等“脏乱差”问题,请及时向相关单位反映;邻里之间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监督共治,争做“美丽家园”的捍卫者 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关注身边的固体废物处置行为和污水排放行为,对发现的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勇于劝阻、制止,并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平台等渠道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构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坚固防线。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规范处置,利国利民。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承担起规范处置固体废物的社会责任。您每一次垃圾准确入箱,都是在为墨江的清澈溪流添一份保障;您每一次制止乱倒行为,都是在为子孙后代的绿水青山筑一道屏障。让我们即刻行动,争做美丽墨江的守护者,宜居家园的建设者!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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