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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信息(披露)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46-17)
2025-01-0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24/20250109-00004 公开目录: 环保信息(披露)  发布日期: 2025-01-0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文  号:

反馈问题

普洱市部分县(区)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及裸土扬尘管控不严格。云南景谷产业园区景谷雨旋木材有限公司等多家木材加工企业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园区将军路附近等多个空地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无防扬尘措施。

整改目标

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开展自检自查。严格对照《普洱市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普住建发〔2023〕81号)要求,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加以整改。

2.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整改完成情况

1.2023年与施工企业共签订《施工企业扬尘治理承诺书》共17份。

2.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百日行动”,严格对照施工围挡标准化、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全硬化、冲洗设施规范化、降尘处理喷淋化、裸露土地覆盖化、垃圾处理规范化等要求进行检测,专项行动共对6个项目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3项,下发扬尘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已全部整改完成。

3.压实参建单位治理责任,加大惩罚力度,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片区划分每日巡查监督带泥土出入车辆、建筑材料、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情况进行严查严惩,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力的,我局进行书面移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我县建筑工地做到了工地周边全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主要道路全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4.多部门协作,强化整治措施,全覆盖进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查检查,严格要求各在建项目根据时段,每天至少开喷淋3次,累计开喷淋362次;降尘雾炮机每日至少使用3次,累计使用240次;对新增裸露土体覆盖,面积1.625万平方米;对现场工地道路洒水,出动洒水车178车次,出动人员(驾驶员)178人次,累计用水649吨,进行施工现场道路清扫73次,出动人员218人次,湿法作业35次;采取其他建筑材料覆盖及每天扬尘监测、记录、进出场材料全覆盖等扬尘措施,确保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落地见成效。

5.强化扬尘治理日常监管。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及《关于印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普住建发〔2023〕81号)要求,认真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2023年共开展施工扬尘治理检查54次,下发扬尘防治限期整改通知书54份,共发现问题141条,督促整改141条,整改完成率100%。

牵头单位和

联系电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9—4232661)

注:目前已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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