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示全县货运源头治超重点企业的通知 | ||||||||||||||
| 2026-06-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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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普洱市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6〕228号)、《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2026〕—42)号要求。为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道路运输源头治超重点货运企业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道路运输源头治超重点企业名单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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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道路运输源头治超重点企业名单.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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