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打击整治“飙车炸街”相关违法行为的通告 | ||||||||||||||
2025-04-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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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破坏交通秩序、噪声“炸街”严重扰民、“翘头”炫技威胁安全。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即日起,墨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飙车炸街”,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超速行驶、追逐竞驶、玩“漂移”以及猛轰油门制造噪音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 二、严禁驾驶机动车“飙车炸街”,严禁擅自拆除、改装机动车的排气管、消音器或者改装、变更机动车的发动机等设备,严禁擅自加装机动车号牌以外的其他号牌。 三、严禁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等为目的,驾驶车辆在道路(重点为城镇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的飙车飞车违法行为。 四、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飙车炸街”的违法犯罪活动实施集中查处,严厉打击。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涉嫌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立案侦查;对在道路上“飙车炸街”而产生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赌博等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五、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或者袭警罪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依法处理;对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交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他人和自身安全,严格遵守禁鸣规定,切莫随意鸣笛、轰鸣疾驶等制造噪音扰乱公共秩序,尤其在夜间行驶时,要自觉做到降速、禁鸣,不组织、不参加非法飙车竞赛活动,不将车辆出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积极劝导、教育身边人主动远离“飙车党”,向“炸街”说不。 八、欢迎广大交通参与者及时举报各类“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线索,对您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附车牌号、车辆违法行为视频、照片、违法地点),公安机关将迅速核查,依法严办,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违法举报电话:0879-4232022 墨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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