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2日拟对墨江公路分局双龙机化站拌合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拟对《墨江公路分局双龙机化站拌合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4235255 0879-4233157(传真)
地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邮编:654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墨江公路分局双龙机化站拌合站 |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愧竜村悄巴冲 | 墨江公路分局 | 墨江公路分局双龙机化站拌合站位于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愧竜村悄巴冲,中心地理坐标为101度37分30.727秒,北纬23度26分23.953秒,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设计年生产沥青混凝土224000t、乳化沥青10t。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棚、配料站、骨料烘干加热区、沥青拌合楼、沥青暂存及加热区、乳化沥青生产区、机修车间及车库、办公区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建设等。具体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15.53万元,占总投资25.88%。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沥青混凝土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格林曼黑度、沥青烟、苯并[a]芘经集风管收集,用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烟囱达标排放;导热油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经相关要求高度的烟囱达标排放;冷料卸料及堆场、冷料配料、输送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严格采取遮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后达标排放;沥青储罐产生的废气经自然稀释扩散、绿化吸收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后达标排放;厨房油废气经抽油烟风扇处理后引至室外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系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晴天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消耗;入厕及洗手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综合消耗;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合理安排生产时段,科学布局设备,采取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规范收集至附近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厨余垃圾及油水分离器污泥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处处置;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废砂石料、废弃混凝土块在厂区内暂存,定期运至合法的弃渣场进行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作为粉料回用于生产;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综合消耗;废矿物油、含油手套、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导热油更换前提前联系好回收单位,更换后立即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密闭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五、严格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确保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柴油储罐、沥青储罐、导热油储罐采用符合设计规范的储罐储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加工区、危废暂存间设置一定的防火、禁烟等安全警示标志,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器材。定期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