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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指引(试行)
2025-10-3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4/20251030-00001 公开目录: 水电气暖  发布日期: 2025-10-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制定。

一、设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第三条第三款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附件3第4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州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权限。

二、适用范围

凡是在墨江县城镇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餐饮、加工、医疗、洗车、洗涤、农贸市场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应当申请领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

三、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排水许可申请表》

1、网上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下载空表。

2、到墨江县政务服务大厅(凤凰新城政务中心2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申领《排水许可申请表》及其《申请材料表》。

(二)排水户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排水管网图纸及说明

1.对新建项目:提供建设施工图纸(或CAD图纸);

2.对既有项目(如已运营的商铺改造),提供现状管网示意图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真实性,注明若后期核查发现与实际不符,需承担法律责任。

3.对隐蔽工程:提供竣工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如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交书面承诺书,但需承诺提交书面承诺后3个月内由住建部门实地核查,虚假承诺则撤销许可证并予以处罚。

(四)污水预处理设施建设材料

如隔油池、沉淀池等设施的验收或建设证明。提供照片或施工图纸等证明。

(五)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者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二选一)

1、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

2、书面承诺书(承诺排水工程合格,无雨污混接、错接问题)

(六)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或者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水质根据排污风险层次选择承诺书,虚假承诺将依法处罚。

1、检测报告,由CMA认证机构出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2、书面承诺书,承诺排水水质达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国家标准,虚假承诺,承诺后未达标,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罚。

3、简化检测,可由辖区内污水处理厂进行成份检测。

(六)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仅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水户不用出具)

1、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安装材料

四、办理流程

总流程可分为:电子材料网上递交申请和纸质材料现场实地审核。

(一)电子材料网上递交申请:

1.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注册个人/法人信息,办理主体一般以法人身份办理,如为个人办理,请注意区分。

2. 首先将区域切换至普洱市墨江县,然后在网站首页直接搜索“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进入“办事指南”,选择“确认”,进入办理页面,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提示、要求及样表,认真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其中,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完成并通过“(一)电子材料网上递交申请”后,携带与上传云南政务服务网一致的全套纸质材料至墨江县政务服务大厅(凤凰新城政务中心2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相关事宜。

3. 资料审核及发放排水许可证

(二)纸质材料现场实地审核:

1、申领表格。到墨江县政务服务大厅(凤凰新城政务中心2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申领《排水许可申请表》及其《申请材料表》:

2、材料审核。材料不全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

3、现场核查。由住建局排除市政股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污水预处理设施、排水隐蔽工程是否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情况。

4、审批决定

符合条件:15个工作日内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书面说明理由。

五、注意事项

1、承诺制适用:

结合排水户类型、排放规模、水质风险等因素分层分类:

层次

适用对象

材料要求

第一类

(低风险)

早餐、烧烤等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仅排放生活污水的排水户

可适用书面承诺制

第二类

(中风险)

餐饮、洗车、美容美发等可能含油脂、化学剂的个体工商户排水户

承诺制+事后抽查或简化检测

第三类

(高风险)

大型餐饮(堂食有固定餐桌20桌及以上)、工业企业、建筑、医疗机构、实验室等排放含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水户及企事业单位

必须提交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和水质可选择承诺书,但虚假承诺将依法处罚。

2、有效期: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排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5年。

六、附件参考模板

附件1: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排 水 户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申 请 类 别: 首次申请〔〕延期申请〔 〕(据实在相应括号内打勾)

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归档一份。

2.表格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本表“一、基本情况”和“二、排水管网情况”、“三、排水水质情况”的内容由排水户(申请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由于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需提供相关依据,“污水预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雨水排放口不需要填写“排水量”及“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项。

7.“排水水质情况”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拟排放污水的新排水户应附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8.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9.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手 机


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排水户


排水户业务类型


排水户地址


用水量(m3/日)

排水量(m3/日)

总用水量

其 中

自来水量

其 中

自备水量

总排水量

其 中

生产(含餐饮)污水量

其 中

生活污水量







处理(预处理)方式

(□中打“√”)

□自行处理

处理(预处理)工艺及规模


□委托处理

排 水 户

用地

面积(m2)


总建筑面积

(m2)

34267

生产区面积(m2)


住宅面积(m2)


商业面积(m2)


办公面积(m2)


餐饮面积(m2)


主要产品或服务:

主要原料:

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物产生流程(框图,可附图):

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可附图):

备注:

二、排水管网情况

排水口编号

排水口性质

连接管排水口

管径(mm)

排水量 (m3/日)

连接管位置

排水去向(道路名称)

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




























































































排水管网平面示意图(可附图):

详见项目排水审查接驳方案图

备注:


三、排水水质情况(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项目)

排水口编号

项目名称

浓度(mg/L)

项目名称

浓度(mg/L)

总排水




















































































备注:



注:1、排水户存在多个排放口的,应按排水口编号分别填写各个排水口的水质情况。

2、雨水排水口可不填。

四、审核、审批情况

经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审批部门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2: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承诺书

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诺人信息:

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承诺内容:

本人(单位)承诺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污水水质符合以下标准及要求:

1、水质标准依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地方性标准(如适用,注明具体名称及编号)其他相关法规要求(如行业排放标准)。

具体承诺:①排放的污水中不含腐蚀性物质(如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等;

②污染物浓度(如COD、BOD5、SS、氨氮等)均符合上述标准限值;

③已采取必要预处理措施(如隔油池、沉淀池等),确保水质达标。

④按照有关运行维护要求,定期巡查、清疏和维护排水管网和预处理设施,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2、法律责任:如因水质超标导致排水设施损坏或环境污染,本单位(人)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整改费用;

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若发现虚假承诺,自愿接受处罚并注销排水许可证。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承诺人(签字):

日期:

附件3:排水隐蔽工程合格承诺书

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诺人信息:

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承诺内容:

本人(单位)承诺:

1、我方承诺隐蔽工程(含管道敷设、接口处理、闭水试验等)符合《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等国家标准,无渗漏、堵塞、变形等问题。

2、 排水管网按规范建设,无雨污混接、错接问题;

3、按照有关运行维护要求,定期巡查、清疏和维护排水管网和预处理设施,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4、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若发现虚假承诺,自愿承担改造费用、接受处罚并注销排水许可证。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承诺人(签字):

日期:

六、咨询方式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墨江县政务服务大厅(凤凰新城政务中心2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慧书0879-4235073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规定办理。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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