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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云南省墨江第二中学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11-2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6/20241120-00001 公开目录: 水电气暖  发布日期: 2024-11-2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水务局 文  号:

云南省墨江第二中学:

你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云南省墨江第二中学取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1月4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云南省墨江第二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专家组评审意见》,取水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县水务局决定准予云南省墨江第二中学取水项目的取水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云南省墨江第二中学取水项目,主要包括师生生活和绿化用水等。项目位于通关镇新武社区,地理位置东经101°22′41.20″,北纬23°17′39.99"。

二、《云南省墨江第二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论证内容符合要求,报告表结论基本合理可行,同意按需求取水、退水。同意项目取水量7.365万m3/a,其中渣峨等水源(东经101°23'05.18",北纬23°1837.32")取水量7万m3/a;通关镇石场梁子水源(东经101°22'30.01",北纬23°1801.04")取水量0.365万m3/a。退水总量4.47万m3/a,经化粪池处理后并入通关镇市政污水管网。

三、同意《云南省墨江第二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提出的节水措施分析基本符合实际,同意节水评价结论,你单位应按有关要求,落实节水措施,做好节水工作。

四、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确保计量设施按要求运行。

五、你单位取得取水许可行政决定书后,取水工程投产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应向墨江县水务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材料,收到有关材料后20日内,墨江县水务局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进行现场核验,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六、你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墨江县水务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七、若本工程的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云南省墨江第二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专家组评审意见》。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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