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共体总医院医保服务站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申报流程 | ||||||||||||||
2024-11-20 作者: 点击数: | ||||||||||||||
|
||||||||||||||
根据《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工作的通知》(普医保发[2019]659号)、《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逐级转诊转院工作的通知》(墨医保发[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共体总医院医保服务站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申报流程公示如下: 一、普通患者转诊转院流程:
二、特殊情况转诊流程 (一)因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直接到省、市级医院就诊的患者,在入院7天内,提供医院急诊抢救记录或病危通知书等能证明是急危重症的资料(拍照打印或复印件),可委托他人办理或在线办理。 (二)3个月新生儿、或70岁以上老年人患者或确诊为恶性肿瘤患者需到省、市级医院就诊的,在上级医院入院前一天或当天,可委托他人办理或电话办理。 (三)临时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直接在外就诊的,提供临时外出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可电话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 (四)根据患者提供的病情资料,由县人民医院相关科室出具纸质转诊单明确是县级无法诊治的疾病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在线办理。 三、异地就医安置流程 (一)长期在外(普洱市内)居住人员,需提供长期在普洱居住证明(暂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可委托他人办理转院手续。 (二)长期在外(普洱市外)居住人员可申请办理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安置审批(可托人或电话办理)。已经办理异地安置人员需要到安置地外就医的患者,由原安置医院出具转诊单后,再由服务站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