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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N”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工作实施方案
2024-10-3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4/20241030-00003 公开目录: 教育体育  发布日期: 2024-10-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为进一步推进墨江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作,充分发挥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学有优教”的关切,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教发〔2023〕75号)要求,结合墨江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全县基础教育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推动墨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努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布局,分步实施,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推动墨江县集团化办学,依托现有的优质教育资源,打造一批优质教育集团,努力实现“家门口的学校就是好学校”,加快实现“学有优教”的目标。通过“1+N”一所牵头学校辐射带动多所成员学校的模式,围绕“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开展校际合作,打造县域内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共同体,推进中小学品质整体提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形成优质资源辐射办学实践成果和经验模式。

三、工作机构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开展教学教研工作,组建7个教育集团,其中:小学组建4个集团、初中组建3个集团,每个集团由1所牵头学校和4-6所成员学校共同组成,每个集团分学科设置学科中心(初中设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小学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制5个学科),学科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学员若干名(其中:学科中心主任在牵头学校选聘,副主任在牵头学校或者成员学校选聘,学科中心成员由牵头学校、成员学校本学科教研组长担任,学员由牵头学校、成员学校本学科所有教师组成)。集团学校划分详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名单》(附件1)。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管理。成立集团理事会,为集团内部最高决策机构,理事长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由成员学校校长担任,成员由双方副校长担任,秘书长由集团牵头学校一名副校长担任,承担集团日常管理和事务协调工作。理事长对集团负总责、副理事长具体负责所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完善制度建设,集团牵头学校负责牵头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集团章程,作为规范和约束集团管理运行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明确集团的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内部治理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教学科研、教师培养、监督机制、成员学校的权利义务等。加强集团学校间管理交流研讨,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强化教研队伍建设;以长远发展为目标,构建文化建设。每学期管理交流研讨不少于2次。

(二)集体备课。在牵头学校的引领下,共享集体备课资源,开展联合集体备课活动,进行学科交流探讨、教学策略研究,研讨总结出可复制、可借鉴的集体备课经验和模式,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学习,联合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

(三)高效课堂。抓实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围绕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学生学情、作业布置等开展教学设计,狠抓课堂质量提升,聚众人之智慧,总结提炼出卓有成效的高效课堂模式,推动课堂教学改革,达到“老师轻松教、学生愉快学”的目的,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每个学科每学期不少于2次高效课堂研究示范。

(四)资源共享。牵头学校利用自身优势,邀请成员学校共同参与本校“请进来”的各项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教学教研活动;集团学校间共享复习备考资料,共享学案、课件、题库、试卷等资源。每学期交流研讨活动和资源共享各不少于1次。

(五)复习备考。联合开展复习备考方法措施研讨,制定操作性强的复习备考措施。回归教材,回归基础,以教材为载体,多渠道、多形式收集梳理中考(小升初抽测)前沿信息,挖掘各种优质资源,多元化选择密切接轨的练测试卷,命制高质量的练测卷。每学期联测联考、教学质量分析不少于1次(不包括期中、期末考试)。

(六)竞赛活动。牵头学校牵头组织成员学校开展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和学生学科知识竞赛活动,对标新高考,加强学段衔接,初中学生开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小学学生开展数学学科竞赛。每学期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和学生学科知识竞赛活动各不少于1次。

(七)专题讲座。根据集团学校实际,针对时政热点、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易错易混点,由牵头学校选派骨干教师,通过“订单式”“点餐式”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打通教学教研提质增效的“最后一公里”。每学期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

(八)教师交流。实施名优教师跨校走教、骨干教师跨校支教、青年教师跨校跟教等举措,推进集团内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交流,将集团内交流轮岗工作经历视为到乡村支教。根据集团建设需要,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共同制定教师交流方案和考核办法。牵头学校至少选派1名现任中层干部,到成员学校担任管理工作,提升成员学校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对应的成员学校等额输出1名中层干部到牵头学校跟岗学习,周期1~2年或者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双方派出人员身份性质不变、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仍归属原单位。

(九)青蓝工程。集团学校开展校际“师徒结对”活动,通过传、帮、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突出抓好各学段优秀拔尖人才,促进集团学校教师快速成长。每学期不少于1次。

(十)课题研究。以学科长远发展规划构建、学科知识板块教学提质,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及教学关键环节探究等为焦点,有针对性开展课题研究,物化课题研究成果,培养专家型教师队伍,切实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五、考核方式

“1+N”教育集团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学校综合目标考核。

(一)牵头学校考核:牵头学校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过程考核占60分,示范带动成员学校的教学质量基础分为40分,具体得分按《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N”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牵头学校考核细则》(附件2)进行考核。

(二)成员学校考核:成员学校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过程考核占50分,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占50分,具体得分按《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N”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成员学校考核细则》(附件3)进行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工作经费。县教育体育局按学年下拨一定工作经费到牵头学校,用于集团工作活动的开展。

(二)工作待遇。“1+N”教育集团学科中心主任、副主任、成员在绩效分配中,每周分别按3、2、1课时计入个人课时工作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先树优。

(三)工作条件。各学校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用于保障集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育体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督促、检查挂钩学校的教育集团教学教研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刚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刚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徐成艳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苏 航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真源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师 琪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钱水莲 县人民政府总督学

缪应席 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主任

成 员:李 茜 县教育体育局工委办负责人

连进葵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何 阳 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和民办教育股股长

熊 蕊 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股股长

刁翠梅 县教育体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丁 平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甘发伟 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副主任

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和管理,研究解决教育集团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办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真源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何阳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股室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实施挂联制度。实行县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挂联集团制度。挂联牵头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统筹负责该集团整体工作的协调、督导等。教研员按照《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教研员挂联蹲点教育集团教学教研工作细则》完成对集团学校教研、教学的过程管理指导工作,助推集团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3.合力提供支持。县教育体育局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举措,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教师工作股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内学校班子建设、教师交流和激励机制;计财股负责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管;督导室负责制定集团办学督导评估细则和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工作;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负责集团教育教学、教科研、教学质量监控,以及集团内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电教)负责智慧教育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

4.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各集团要加大成员学校教研经费的统筹力度,协调经费用于保障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师资培训、课程开发等活动的开展。

5.建立完善评估激励机制。完善年度教育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实行捆绑式考核,统一下达考核指标,整体评估集团化办学成效,重点评估优质资源增量情况、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各成员学校学生成长、教师发展、教育质量提升等指标,引导和促进集团化办学工作可持续发展。建立督导评估激励机制,对推进集团化办学有贡献的校长、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6.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确定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及具体措施,建立校际间“1+N”教育集团工作制度,并明确相关职责,签订集团工作协议。

1.调研启动(20248月-10月)。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启动大会,集团学校挂牌。

2.建章立制(202410月-11月)。各教育集团分别成立理事会,牵头学校和成员选聘学校学科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成员、学员,共商制定集团章程、三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师培训交流、教学管理、质量监控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集团内各学校分别召开教职工动员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3.实施推进(2024年11月起)。集团内各学校按照工作计划组织教师交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三)突出工作成效。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要站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按照要求开展实质性合作,认真落实“1+N”教育集团工作要求,助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附件: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名单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N”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牵头学校考核细则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N”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成员学校考核细则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附件1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名单定).xls
附件【附件2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N”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牵头学校考核细则.xlsx
附件【附件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N”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成员学校考核细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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